2023年12月29日,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中化涪陵环保搬迁项目一期工程——20万吨/年精细磷酸盐及配套新型专用肥项目(一阶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江汉化工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验收组通过踏勘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在建设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介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情况的介绍。验收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如下意见:“中化涪陵环保搬迁项目一期工程——20万吨/年精细磷酸盐及配套新型专用肥项目(一阶段)落实了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基本按环评及批复和《重大变动界定报告》中相关要求进行落实,验收监测期间排放的污染物满足验收标准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报告完成后,应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验收报告,现对《中化涪陵环保搬迁项目一期工程——20万吨/年精细磷酸盐及配套新型专用肥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单位及时向您反馈信息)。
联系人:邓工15923725924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附件:1、中化涪陵一阶段验收报告(报批版);
2、中化涪陵一阶段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3、中化涪陵一阶段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