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化涪陵30万吨/年磷尾矿综合利用&10万吨/年中档阻燃材料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中化涪陵30万吨/年磷尾矿综合利用&10万吨/年中档阻燃材料装置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kB4rdcqu7zY1G8aTeSevw 提取码: k6y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工业园区石化大道16号,联系人:邓利军,联系电话:15923725924)。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中化涪陵30万吨/年磷尾矿综合利用&10万吨/年中档阻燃材料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kB4rdcqu7zY1G8aTeSevw 提取码: k6ys。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邓利军 电话:15923725924 Email:45332218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涪陵化工技改环评(征求意见稿)